奖项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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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理学会 奖项推荐与评选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 :2022-05-25 11:05  来源:

为进一步发挥凝聚全省物理学工作者的作用,促进湖北省物理学事业的发展,服务湖北省经济社会建设,湖北省物理学会拟开展奖项评选工作。该工作拟按理事推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复核公示、颁奖的流程, 于每年上半年组织进行。拟开展评选的奖项设置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湖北省物理学会“杰出贡献奖”

该奖项为奖励湖北省物理学科发展中做出巨大贡献的个人,获奖人应在物理学领域中取得重要突破性的基础研究或具有重大社会经济价值的应用研究成果。获奖人数为每年1人,可轮空。参评个人和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其它奖项要求同下):

1)参评人应为湖北物理学会会员,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湖北完成,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湖北设立的法人单位。

2)含有涉密内容的成果不能参评。

3)成果未在湖北省物理学会各类奖项中使用过。

4)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参评。

2、湖北省物理学会“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奖”

该奖项为奖励在物理学及相关领域研究中取得重要创新成果,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物理学科技工作者,参评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评选当年1月31日计算),参评时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获奖人数每年不多于2人。已获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在本奖评选之列(指省级学会以上(含)的奖项,国家杰青/长江同等及以上人才计划)。

3、湖北省物理学会“年度优秀成果奖”

该奖项奖励上一年度在物理学相关科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研工作者,参评时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参评成果的正式产生时间应在评奖年度上一年1月-12月期间。设一等奖、二等奖,每年获奖人数一等奖不多于2人,二等奖若干。

4、湖北省物理学会“教育贡献奖”

该奖项主要为奖励在中学、大学物理教学的研究、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热心科普工作且取得显著成绩的物理学教育工作者,参评时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设一等奖、二等奖,每年获奖人数一等奖不多于3人,二等奖若干。

二、推荐办法

1、“杰出贡献奖”采用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推荐制度。

2、“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奖”、“优秀科技工作者奖” “教育贡献奖的候选人,由3名理事(或以上)推荐,其中至少1名常务理事。

3、每人每年只能被推荐参加一个奖项评选,每位理事在每类奖项中限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审流程

1、被推荐人应按通知规定时间提交《推荐表》(纸质版原件和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2、学会秘书处进行材料形式初审,确定有效候选名单后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经函评、会评流程、拟定获奖名单。经常务理事会复核、理事会公示后确定正式名单,并于当年理事大会(年会)举行颁奖。

湖北省物理学会

                             2022年5月25日